雅博股份:关于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1-20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为山东雅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股份”或“公司”)的参股公司。近日,山东
泉为第一大股东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科技”)的实控人
变更为褚一凡,公司副总经理褚衍玲系褚一凡之母,因此,公司与国立科技构成
关联关系。
2、2022 年 4 月,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三义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三义”)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山东泉为签订《年产 2GW 异质结(HJT)光
伏组件及 1GWh 储能产品建设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金额 25,000 万元(含税),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99.64%,具体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2022
年 5 月,公司全资孙公司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凯”)
与山东泉为签订《零碳智能工厂 BIPV 光伏发电、储能及微电网项目 EPC 总承包
合同》,项目合同金额 2,924.60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 23.36%,具体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上述两笔合同金额合计 27,924.60 万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23%,具体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
3、2022 年 4 月,公司投资山东泉为 500 万元,持有其 5%的股份。近日,国
立科技实控人变更为褚一凡,为山东泉为第一大股东,公司形成向关联方投资的
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三义、中复凯与山东泉为的关联交易;审议通
过公司投资山东泉为,构成向关联方投资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2022 年 4 月,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三义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山东泉为签
订《年产 2GW 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 1GWh 储能产品建设项目》合同,项目合
同金额 25,000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99.64%,具
体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2022 年 5 月,公司全资孙公司中复凯与山东泉为签订
《零碳智能工厂 BIPV 光伏发电、储能及微电网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项目合同
金额 2,924.60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3.36%,具体
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上述两笔合同金额合计 27,924.6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23%,具体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
2022 年 4 月,公司投资山东泉为 500 万元,持有其 5%的股份。国立科技为
山东泉为第一大股东,公司构成向关联方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参股公司山东泉为的第一大股东国立科技实控人变更为褚一凡,公司副
总经理褚衍玲系国立科技实际控制人褚一凡之母。因此,公司与国立科技构成关
联关系。
山东泉为持股 23%的股东枣庄雅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枣庄雅晟”)的普通合伙人(GP)为中车创新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车创新”),褚一凡担任中车创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褚一凡之母褚衍
玲为雅博股份副总经理;枣庄雅晟的有限合伙人(LP)之一枣庄绿色能源投资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能源”)是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泉兴集团”)全资子公司,泉兴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
公司 51%的股份,同时绿色能源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张宗辉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长,绿色能源的监事张娜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枣庄雅晟的有限合伙
人(LP)之一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控股”)持有公司
控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 30%的股份,同时财金控股的董事长杨建东先生
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同时,公司持有山东泉为 5%的股东,因此公司与山东泉为及
其股东枣庄雅晟构成关联方。
因公司与山东泉为及其第一大股东国立科技、股东枣庄雅晟形成关联关系,
上述交易追认为 12 个月内的关联交易。
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合同金额
占 2021 2022 年度 占 2021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万元,以
关联人 年度营业 项目金额 度营业收 回款金额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结算金额为
收入比例 (万元) 入比例
准)
向关联方
建设施
提供建设 山东泉为 公开招标 25,000.00 199.64% 22,402.44 178.90% 17,404.73
工
施工
向关联方
EPC 总承 按市场价
提供 EPC 山东泉为 2,924.60 23.36% 2,624.23 20.96% -
包 格
总承包
合计 27,924.60 223.00% 25026.67 199.86% 17,404.73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385563203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 1 号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邵鉴棠
注册资本:1600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22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橡塑新材料、橡塑降解材料、改性塑料;设计、
制造、销售:橡塑产品、鞋材及成品鞋;研发、生产、销售:金属铸件、五金制品
及配件、模具、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体育用品;贸易经纪与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不
含化学危险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实业投资;供应链管理;物业租赁
和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46,504.46 万元,净
资产 42,618.13 万元,营业收入 100,201.11 万元,净利润 14,570.06 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褚衍玲系国立科技实际控制人褚一凡
之母。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2MABM1Y4E5Q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 17 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褚一凡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4 月 1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标准化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
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在线能源计
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
配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
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5,017.13 万元,净
资产 9,067.41 万元,营业收入 1,324.36 万元,净利润-432.58 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山东泉为第一大股东国立科技、股东枣庄雅晟存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山东泉为 5%的股份。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的依法存续,其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国立科技,具备
相应的履行能力。
(三)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枣庄雅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MAC46KRW3W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 17 号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车创新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出资额:2,3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枣庄雅晟持有山东泉为 23%的股份,枣庄雅晟的普
通合伙人(GP)为中车创新,国立科技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担任中车创新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有限合伙人(LP)之一绿色能源是泉兴集团全资子公司,泉兴集团持
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份,同时绿色能源的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经理张宗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绿色能源的监事张娜女士担任公
司副董事长;有限合伙人(LP)之一财金控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
限公司 30%的股份,同时财金控股的董事长杨建东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枣庄雅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三义与山东泉为的交易
1、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三义于 2022 年 4 月与山东泉为签订《年产 2GW 异质结
(HJT)光伏组件及 1GWh 储能产品建设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金额 25,000 万元
(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99.64%,具体以最终实际结算为
准;
本次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交易对手方系山东泉为。
3、工程名称及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年产 2GW 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 1GWh 储能产品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
工程内容:年产 2GW 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 1GWh 储能产品建设项目设计
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
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保修等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回填土、坌土、外购回填土、绿化土、黑灯智能车间、基础、墙面维护、
东立面土建钢结构、墙面及屋面维护系统、车间地面硬化、自流平地面处理、车
间动力配电房土建、公共卫生间、室内外给排水、厂区路面硬化、研发中心钢结
构建设(包括车间十万级洁净车间装修、车间办公室装修、空调新风、除湿、研
发中心室内外装饰装修、东一楼玻璃发电幕墙等);三条组件生产线(2GW)可
兼容单玻、双玻、异质结、PERC 组件,电池片兼容 182,210,最大可兼容至 230;
一条 1GWh 储能生产线(PACK)。
合同含税价: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暂定,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250,000,000.00 元)。固定单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其中设备购置费
110,000,000.00 元,应开具 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安装工程费
140,000,000.00 元,应开具 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中复凯与山东泉为的交易
1、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中复凯于 2022 年 5 月与山东泉为签订《零碳智能工厂 BIPV
光伏发电、储能及微电网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金额 2,924.60 万元(含税),占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3.36%,具体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
本次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交易对手方系山东泉为。
3、工程名称及价格
工程名称:零碳智能工厂 BIPV 光伏发电、储能及微电网项目
工程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
合同总价:人民币 29,246,000 元(大写:贰仟玖佰贰拾肆万陆仟元整)。
(三)雅博股份与山东泉为的投资
2022 年 4 月,公司向山东泉为支付 500 万元的投资款,持有山东泉为 5%的
股份。近日,国立科技控股山东泉为,公司形成向关联方投资的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
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深圳三义与山东泉为的合同价格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中复凯与山东泉为交易价格系按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
等现象。
公司投资山东泉为形成向关联方投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
公允的原则协商一致的结果,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约定执行,以最终的结算情况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市
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前合同正常履行,不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送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相关关联人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22 年 11 月,相关关联方拟购买山
东泉为的股份,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30 日登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与关联方形
成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
本次交易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通过公开招标
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该
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
上述议案,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
八、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