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9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18-071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全部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何雪晴女士,以及独立董事
郑贤玲女士、张燃先生、张龙平先生、孔英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
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四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原激励对象郭逸飞、刘波、刘昌平、潘雪、郑丽、汤晓庆、林振凡、郭文娟、詹
尧清、高毅、王春、何丹清,合计12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此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93名变更为81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343万股调整为328.56万股。
《关于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的公告》、独立董事的
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已符合《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确定以 2018 年 11 月 28 日作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8.56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以
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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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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