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9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18-07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庆贤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
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四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
数量符合《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均未超出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范畴,本
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为核实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为:
原激励对象郭逸飞、刘波、刘昌平、潘雪、郑丽、汤晓庆、林振凡、郭文娟、詹
尧清、高毅、王春、何丹清,合计 1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
《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3 人调整为 81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343 万股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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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56 万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调整后的81名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
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
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
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2、除前述激励对象郭逸飞、刘波、刘昌平、潘雪、郑丽、汤晓庆、林振凡、郭文
娟、詹尧清、高毅、王春、何丹清,合计12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而未获得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1月28日,并同意向81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328.56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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