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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安娜:2023-010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13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

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7日(星期五)

    (四)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宁路1号富安娜龙华工业园深

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2号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国芳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

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的材料,在网络投票表决时间内,通过网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名。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1)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

股份333,787,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24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29,701,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74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086,0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26%。

    (2)具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

表股份4,086,9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086,0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26%。

    2、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深圳)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333,758,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8,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929%;反对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07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333,756,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7%;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6,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4%;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56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

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