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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意见2011-05-2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意见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股份”)第二届董事
会第 9 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基于本人独立判断,
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调整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
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促进勤勉尽责,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本次
调整事宜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方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人骥 先生             郑   韶 先生   张新宝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