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1-09-06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11-03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11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5日在上海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已于2011年8月29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宋伯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9月5日收到了陈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兼总
裁的辞职信,并已生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宋伯康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如下: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临时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2、经审查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一致认
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附:宋伯康先生简历
宋伯康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
历,工程师。宋伯康先生曾任上海青浦华新镇镇办工厂厂长,上海新朋
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宋伯康先生同时兼任上海市工商联执委、青浦区工商联副会长、华
新镇工商联商会会长,为上海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青浦区
人大代表,并曾先后获得“上海市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和“上海市青
浦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宋伯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290,000股。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