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上海新朋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对新朋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7 号文核准,新朋股份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 币 19.38 元,募集资金总额 145,35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6,990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8,36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68,930 万元。上述发 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存入新朋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第 24781 号验资报告。 经核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2011年度使用金额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465,853,298.29 (2)对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0.00 (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 0.00 (2)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28,653,497.8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1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上海 农村商业银行华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全资子公 司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 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号 存款性质 存放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2,368,701.25 448159257147 上海市青浦支行 存单 150,000,000.00 小计 152,368,701.2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华新 活期 1,236,845.89 32743608010211603 支行 存单 265,000,000.00 小计 266,236,845.8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1,266,792.97 216400100100014312 上海青浦支行 存单 126,000,000.00 小计 127,266,792.97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静安 活期 240,998.29 3030111001730 支行 存单 56,500,000.00 小计 56,740,998.29 合 计 602,613,338.40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公司将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的 形式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59,750 万元。 协议中明确“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 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丙方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三、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8,36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585.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300.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截至期 已变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末投资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累计投入 进度 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 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金额(2) (3)= 效益 部分 期 化 (2)/(1)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等离子电视屏散热 板及复印机架等冲 2011 年 12 否 4,010.00 17,510.00 6,258.58 12,707.69 72.57% 1,111.13 不适用 不适用 压件生产线技改项 月 31 日 目 功能型精密通信机 2011 年 12 否 10,990.00 19,990.00 8,734.53 15,462.15 77.35% 321.66 不适用 不适用 柜生产线技改项目 月 31 日 汽车模具及冲压件 2012 年 06 否 54,430.00 60,930.00 31,592.22 44,453.35 72.96% -430.45 不适用 不适用 生产线项目 月 30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9,430.00 98,430.00 46,585.33 72,623.19 - - 1,002.34 - - 超募资金投向 购买厂房资产 否 6,100.00 6,100.00 6,100.00 100.00% 2010 年 1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月 31 日 收购子公司 25%股权 否 2,577.22 2,577.22 2,577.22 100.00% 不适用 2,078.01 不适用 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8,677.22 18,677.22 8,677.22 - - 2,078.01 - - 合计 - 88,107.22 117,107.22 46,585.33 81,300.41 - - 3,080.3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经公司 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 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5%股权,收购价 2,577.22 万元。2010 年 8 月已完成工商变更事宜。 2、经公司 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海誉皓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新科路 588 号的厂房及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建筑 面积共计 21,838.61 平方米的,收购价 6,100 万元。收购的厂房将用于电子电器事业部经营精密机电、 OEM 产品等业务。2010 年 9 月公司已支付全部交易款项并取得了青浦区青浦镇新科路 588 号的房屋所有 权证书(沪房地青字(2010)第 012377 号)。 3、经公司 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 7,000 万元用于等离子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厂房基建及设备投资。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4、经公司 2010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追加投资 9,000 万元用于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厂房基建及设备投资。 5、经公司 201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 6,500 万元用于 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基建和设备投资。 6、经公司 201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 6,500 万元用于汽车 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的基建和设备投资。 7、经公司 201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该款项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适用 1、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使有限的资源更好的产生效益。2010 年 8 月 4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用地的议案》,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用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方黄厂区将主要实施公司原有的精密机械业务(包括等离子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项目)。 (2)原计划在方黄厂区实施的功能性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调整至华隆厂区实施。 (3)原计划在华隆厂区实施的汽车模具及冲压件项目将调整到紧邻“华隆厂区”北面的上海西郊经济开 发区华新绿色工业园区 08-1 号新增土地上实施。本次变更事宜,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适用 为尽快发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中的乘用车大型车身覆盖件冲压线部分由公司独立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为由合资公司来实施,总投资额 4.08 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1%。在合资公司设立过程中,根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据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的运营要求,双方协商确定分阶段实施该合资计划,分步设立了上海新朋 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和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和扬州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续有关合资事项双方仍在商谈中。本次变更事宜,公司已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对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或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报告期内按照《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方法》的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 其他情况 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四、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新朋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新朋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 财等情形;新朋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本保荐机构对新朋股份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新正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齐华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