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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朋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2-04-27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17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17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4月27日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已于2012年4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宋伯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 事9名,公司监
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目前,根据上海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规划,在宁波杭州湾
新区设立宁波分公司,主要从事整车装配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
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联众”)根据上述战略规
划,拟同步在宁波成立全资子公司:宁波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暂
定名,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专业从事开卷落料、焊接总成及相对应的
冲压件冲压业务,为上海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提供配套生
产服务。
    由于新朋联众已将公司大部分注册资金投资引进两条先进生产线,
剩余资金无法满足其在宁波购买设备和厂房基建设立全资子公司。经公
司与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联合”)双方协商一
致,拟按原各自的出资比例对新朋联众进行增资。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80万元人民币向控股子公司新朋联众进行
增资;同时,大众联合以3,920万元人民币对新朋联众进行增资,增资款
用于新朋联众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其日常运营。增
资事宜完成后,新朋联众的注册资本将由4亿元人民币增加至4.8亿元人
民币,公司累计出资额为24,480万元人民币,占新朋联众注册资本的51%。
    本次投资事宜,经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授权公司董
事会具体办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0-051),因此不需要再经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出
具了核查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紧跟上海大众在国内的发展步伐,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湾建设公司”)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合作建设
新朋汽车产业园项目。公司拟使用自由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对杭州
湾建设公司投资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
公司进行投资,并持有其50%的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出
具了核查意见。
    本次投资事宜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