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2-06-21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12-02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2年6月25日开市起复牌。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19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6月21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6月21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
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宋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宋伯康先生因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于2012年6月20
日晚逝世。公司就此召开紧急董事会会议,会议选举并决定公司副董事
长宋琳先生为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由宋琳先生担任。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在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宋伯康先生逝世后,公司现有董事人数为8人。经宋
琳先生提名和董事会同意,推选沈晓青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聘用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临时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董事候选人沈晓青先生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一致认为
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董事会提名沈晓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决议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另行通知股东大会的
召开时间。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重新选举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宋琳先生、张新宝先生(独立董事)、
张人骥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张新宝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宋琳先生、郑韶先生(独立董事)、张新宝先
生(独立董事)组成,其中郑韶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汪培毅先生、张人骥先生(独立董事)、张
新宝先生组成,其中张人骥先生是主任委员。
附:简历
宋琳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于
2006 年毕业于加拿大里贾纳大学并获得该校金融学学士学位。宋琳先生
曾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新朋实业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公司全资子公司XINPENG
CORPORATION总裁、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宋琳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91,505,090股。
沈晓青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
沈晓青先生历任杭州电声厂工程师,杭州声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
术部经理,上海煜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3月加入公司,现
任公司市场总监。
沈晓青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