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2013-10-17
股票代码:002328 股票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根据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众”)的战略规划,
2013年5月15日上海大众长沙分公司在湖南长沙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设立并奠基,该基地将成为上海大众在上海之外中国最大的生产基地之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朋联众”)作为上海大众的A级供应商,拟同步在长沙设立全资子公司,
近距离为上海大众长沙分公司进行配套汽车零部件。
根据新朋联众的测算,其长沙全资子公司需筹措资金1亿元人民币,
其中向公司申请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长沙项目的建设。
201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9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向控
股子公司新朋联众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
公司持有新朋联众51%的股权,剩余49%的股权由上海大众联合发展
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根据
规定,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新街28号;
法定代表人:宋琳;
注册资本:4.8亿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
三、借款事项
1、借款金额及期限:公司向新朋联众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
期限为五年;
2、资金占用费收取: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
3、资金用途:新朋联众长沙全资子公司的投资建设。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29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