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2-31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13-04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于2013年12月
30日在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3日以传真和
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王
云舟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监事会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2013年职工代表大会推选,选举韦丽娜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郑韶先生、张维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郑韶先生为外部监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提名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决议符合“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
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两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以单项提
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时采
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监事职责。
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韶先生,194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郑韶先生曾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思想史研究室副主任、财政金融室主
任、副研究员等。并兼任上海证券市场研究杂志社副主编,上海市体制
改革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研究员。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学术委副主任,
上海市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
任。现任上海市政协特聘委员、同济大学兼职教授。郑韶先生发表的合
作著作有《中国经济政策思想史》、《上海近代开发思想史》、《证券管理
与违规违法》等,并主持研究上海市府重大咨询课题10多项。郑韶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维欣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
1984年至1994年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凌家村任职,曾任凌家村大队长、
村主任、村党委支部书记。1994年至2001年在华新镇人民政府任职,曾
任政府贸办副主任。2002年加入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曾任行政人事
部总监、政务总监,现任公司所属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朋汽车产业园有
限公司总经理。张维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