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4-01-2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一致认
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一四年元月二十日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乔宝杰 先生          赵春光 先生      张国明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