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1-21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
次会议于2014年元月2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已于2014年元月9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
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宋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宋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裁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肖长春先生为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
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决定续聘汪培毅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决
议通过之日起算。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裁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汪培毅先生、史济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肖长春先生为公司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一致认
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宋琳先生、乔宝杰先生(独立董事)、
赵春光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乔宝杰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宋琳先生、张国明先生(独立董事)、乔宝杰
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张国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汪培毅先生、赵春光先生(独立董事)、张国
明先生组成,其中赵春光先生是主任委员。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肖文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购买南京康派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精密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
机电”)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0万元收购南京康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收购完成后南京康派电子有限公司成为新朋精密全资子公司,并与收购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元月21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
司向南京康派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精密机电公司在完成收购南京康派电子有限公司全
部股权事宜后,以其自有资金280万元人民币向南京康派电子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元月21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