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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2-27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
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已于2014年2月18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宋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售
持有的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为致力于现有主营业务,全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业,公司董
事会经慎重考虑,同意以人民币1.1亿元的价格向上海大众联合发展(宁
波)有限公司转让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迅速回笼投资资金,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
促进公司利润增长,提高资产的效益;同时,积蓄的资金为获取新的投
资机遇提供有力保障,为公司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进而促进公司的持
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本次投资事宜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7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的《关于出售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裁和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26日收到了公司董事、总裁兼主管财务
工作负责人肖长春先生辞去公司所有职务的辞职信,并已生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宋琳先生兼任公司总裁和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
职务。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2、经审查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一致认
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在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肖长春先生辞任后,公司现有董事人数为8人。经董
事长宋琳先生提名和董事会同意,推选沈晓青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聘用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董事候选人沈晓青先生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一致认为
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董事会提名沈晓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决议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2014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7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的《关于出售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宋琳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于
2006年毕业于加拿大里贾纳大学并获得该校金融学学士学位。宋琳先生
曾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新朋实业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2,000,00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
    沈晓青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
沈晓青先生历任杭州电声厂工程师,杭州声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
术部经理,上海煜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3月加入公司,现
任公司市场总监。沈晓青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