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2-27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定于2014年3月18日在公
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3月18日上午9:30时,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2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选举沈晓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的提案》
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提议沈晓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
具体情况及董事的个人简介详见2014年2月27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4-009)。
(二)《关于出售持有的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
全部股权的议案》
三、参加人员:
1、截止2014年3月12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
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4年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
号)。
3、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
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
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
原件。
4、电话:021- 31166512 传真:021- 31166513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文凤、顾俊
电话:021- 31166512 传真:021- 31166513
邮政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8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
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下列
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
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关于选举沈晓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关于出售持有的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朋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全部
股权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
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