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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28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3次会
议通知于2014年4月1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
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在上海市虹桥宾馆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欣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本议案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46,618,566.05 元 , 其 中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90,429,179.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86,480,941.34元, 扣减2012年
度 已 分 配 的 利 润 13,500,000 元 , 本 年 度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410,556,589.4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 1,217,753,637.49元。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4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元现金(含
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250,000.00万元,剩余可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6、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审核意见》。
    7、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
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后认
为: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上述关
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9、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
付外部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2014年向外部监事支付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4万元整(含税)。
    本议案需提请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通知股东大会的召
开时间。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