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31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8
次会议于2014年7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4年7月24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宋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
司办理筹划期间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手方的商务谈判、
签署框架性协议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5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初步审计、
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公告根据《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申请文件》要求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