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4-10-16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朋股份、证券代码:002328)将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开市起复牌。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7 月 12 日刊登《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鉴于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7 月 25 日开始起
继续停牌,同时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并承诺争取
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资产业
务内容和范围较广,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公
司股票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
告》,并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60 个自然日。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每五个
交易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公司通过“转型升级、夯实主业”,为企业奠
定发展的基础。公司拟筹划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步入发展游戏
类领域业务,积极为公司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公司在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师、评估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对标
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多次进行沟通磋商和论证。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在停牌期间定期发布
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
部门与各中介机构根据既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工作计划,积极努力推进各
项工作,以期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能够顺利实施。
三、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
为促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
磋商和沟通,但双方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就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
见,无法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可执行的具体方案。
故公司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尚不成熟,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的角度出发,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
开市起复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承诺
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
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