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30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14-05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10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邮件、电话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宋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精密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机电)
已获批为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并通过收购南京康派电子有限公司100%的
股权,进入了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应用产品的领域。精密机电正积极
将北斗技术与高端制造进行相互融合,将现有的北斗海洋救生定位系统
产品逐步升级,以适应更广阔的市场需求。近期,国家有关部门启动“北
斗导航海上搜救信息系统示范工程”,大力普及北斗海上搜救终端设备
的应用。基于行业市场发展契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人民币向
精密机电进行增资,以进一步发展现有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海洋救
生标终端业务,并推进申请相关生产销售军工产品的必备资质,为产品
拓展军品市场创造条件,积极为公司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严锡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乔宝杰先生提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根
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严锡忠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严锡忠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严锡忠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严锡忠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公司将
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简历
严锡忠先生,1969 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
1997年至2001年任上海东信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至2007年任上海协
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至今任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严锡
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