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4-12-30
股票代码:002328 股票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6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于
2014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一、 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类别
随着公司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准确披露固定资产的类别、结合固
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不同资产的折旧年限,公司拟从2015年1
月1日起,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类别:房屋装修及改造,折旧年限为10-20
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采用合资公司的方式运营,公司持有51%
的股权,其经营用厂房采用经营租赁的方式租用,厂房主要为母公司或
合资公司的其他股东建造。由于汽车零部件生产对厂房的要求较高,合
资公司对租用的厂房需进行了大量的改建、改造工程,根据该类资产实
际使用情况,公司将其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随着汽车零部件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固
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及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
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
核。为了能够使公司会计估计更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更公允、
恰当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拟增加
固定资产折旧类别:房屋装修及改造,并根据细分的具体资产类别确定
房屋装修及改造的折旧年限。
3.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前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使用期限(年)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20 4-10 9.60-4.50
机器设备 10 4-10 9.60-9.00
运输设备 5 4-10 19.20-18.00
通用设备 5 4-10 19.20-18.00
专用设备 5 4-10 19.20-18.00
其他设备 5 4-10 19.20-18.00
(2)变更后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使用期限(年)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20 4-10 9.60-4.50
房屋装修及改造 10-20 4-10 9.60-4.50
机器设备 10 4-10 9.60-9.00
运输设备 5 4-10 19.20-18.00
通用设备 5 4-10 19.20-18.00
专用设备 5 4-10 19.20-18.00
其他设备 5 4-10 19.20-18.00
4.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将不会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绝对值的50%,也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绝对值
的50%,不会使公司2015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根据《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
适用法,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影响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增加约2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约2万元,并未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
影响(上述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
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
的利益。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必要、合理和稳健的。同意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1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相关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