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01-15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称: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 1698 号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朋股份
股票代码:0023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郭亚娟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 1698 号
联系电话: 021-3116651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5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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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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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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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朋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自然人郭亚娟女士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郭亚娟女士减持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15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郭亚娟女士减持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简式
本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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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郭亚娟女士:
1、名称:郭亚娟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1022919580216****
5、住址:上海市徐汇区**
6、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 1698 号
7、邮政编码:201708
8、联系电话:021-31166512
9、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郭亚娟女士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
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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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
据市场情况进一步处置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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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2015 年 1 月 1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
股份共计 2250 万股,占新朋股份总股本的 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本比例(%) (元/股)
郭亚娟 大宗交易 2015年1月13日 17,300,000 3.84 7.37
郭亚娟 大宗交易 2015年1月14日 5,200,000 1.16 7.65
合 计 22,500,000 5 7.43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和减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郭亚娟 69,285,177 15.40% 46,785,177 10.40%
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郭亚娟女士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之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
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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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公司股份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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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亚娟女士
签署日期:2015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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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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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新朋股份 股票代码 0023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郭亚娟 上海市徐汇区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份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是否拥有境内、外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 回答“是”,请注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两个以上上市公
市公司持股5%以上
司的控制权 明公司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股权激励行权)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69,285,177 股 持股比例:15.04%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数量:22,500,000 股 持股比例: 5%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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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亚娟
签署日期:2015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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