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03-04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12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已于2015年2月25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
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同
意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贷款并由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新联)系公司控
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
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长沙新联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
款,用于支付“长沙新联30万台套汽车零部件配套项目”的项目款,
借款期限为五年。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为上述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两年止。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4日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9)。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2015 年度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风险较低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
金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汇率、利率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最高
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
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最高授权金额的范围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同时,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实施相关事
宜,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
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
表了相关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4日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1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5 年第 1 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4 日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