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3-04
股票代码:002328 股票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3月3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12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同意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贷款并由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该议案。董事会同意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新
联)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申请不超过8,000
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支付“长沙新联30万台套汽车零部件
配套项目”的项目款,借款期限为五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联众)系长沙新联的母公司,对
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
本次对外担保行为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十一路9号长沙物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综合楼202室
法定代表人:宋琳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1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长沙新联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朋联众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持有新朋联众51%的股权,间接持有长沙新联51%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长沙新联的总资产4,204,4362.03 元,净
资产34,537,187.73元,资产负债率17.86%,2014年度营业收入0元,实
现净利润 -5,465,812.75元。(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4)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长沙新联所申请的贷款资金均用于其“长沙新联30万台套汽车零部
件配套项目”,为正常经营所需。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新朋联众对其
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作为其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且担保金额在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本公司亦对被担保人具有实质控制权,
被担保人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该项融资有利于提高被担保人的经营能
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要求,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宜不会损害上市公司
的利益。
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同意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贷款并由其母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长沙新联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
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期限为五年。董事会同
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经审批总额度为
人民币13,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4%,全部为控股
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经审批总额度为人
民币21,7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20%,全部为对报表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