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0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3次会
议通知于2015年3月2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
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欣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本议案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5,827,170.8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31,283,400.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7,757,954.06元, 扣减2013年
度已分配的利润11,250,000.0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94,663,014.49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 1,219,139,237.54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
4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6元现金(含税)
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000,000.00元,剩余可分配利
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6、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审核意见》。
7、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
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后认
为:公司201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上述关
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9、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
付外部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2015年向外部监事支付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4万元整(含税)。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通知股东大会的召
开时间。
10、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需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