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朋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股份”、“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新朋股份 2014 年 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1317 号)核准,新朋股份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19.38 元,募集资金总 额 145,35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99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36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 师报字(2009)第 2478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 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股票上市规 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201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上海 农村商业银行华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全资子公 司长沙新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 110,464.26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为 9,274.10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7,169.84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8,36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93.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464.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 2011 年 12 月 31 否 4,010.00 17,510.00 5.20 13,263.21 75.75 -1,078.48 否 否 产线技改项目 日 2011 年 12 月 31 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 否 10,990.00 19,990.00 44.55 17,198.72 86.04 56.69 否 否 日 2012 年 06 月 30 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 否 54,430.00 60,930.00 44.20 53,325.11 87.52 6,985.83 否 否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9,430.00 98,430.00 93.95 83,787.04 5,964.04 超募资金投向 2010 年 12 月 31 购买厂房资产 否 6,100.00 6,100.00 6,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日 收购子公司 25%股权 否 2,577.22 2,577.22 2,577.22 100.00 不适用 70.87 不适用 否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立长沙子公司 否 8,000.00 8,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6,677.22 26,677.22 6,000.00 26,677.22 70.87 合计 96,107.22 125,107.22 6,093.95 110,464.26 6,034.91 1、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 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均于 2011 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近年来,家电行业和通讯行业市场竞争激烈,相关金属零部件配套产品的需求量减少,尤其是家电行业产品,在新材料的替代的作用下,金属制品使用量正 逐渐减少。由于受市场的影响,两个募投项目的整体产能利用率较低,影响了报告期内预期效益的实现。公司将通过管理提升、技术创新、深度市场拓展, 发展同质类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充分挖掘现有设备、厂房利用率,促进该类业务转型和效益的实现。 2、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1)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汽车项目”)已于 2012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的具体原因: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由合资公司来实施,而合资公司的设立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依 照逐步设立、逐步实施的方式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项目整体的实施进程,且该项目承接的上海大众的四门两盖的冲压及焊接业务,该业务对厂房和设 备的要求相对较高,使得投资期进一步延长。报告期内,该募投项目的主要生产线已基本达产,但经济效益仍未能达到预定效益,系募投项目实施进程减缓 影响了效益的实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 2013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29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在长沙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该公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司主要从事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汽车零部件制造、物流、仓储用地的建设和租赁业务。 2013 年长沙新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2014 年长沙新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8,000 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投资的三个募投项目:“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和“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 线项目”均已经建设完成,累计结余募集资金合计 14,642.96 万元(不包括利息收入)。 项目实施出现结余的原因: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市场 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和投资方式,尽量节约投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控制项目投资风险。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致力于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工艺技术创新,实 现自动化和柔性化生产,优化生产布局,改善了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和效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募投项目按照预定计划,有序进行 项目建设。同时,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后期预测市场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下,结合内部管理提升和技术创新为立足点,控制并减少了两个项目的资 金投入。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主要致力于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开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方式由公司变更为合资公司来实施。在该项目投资实施 完成后,合资公司获得了较好的现金流回报,该项目的后续投资基本上由合资公司盈利产生的现金或外部融资来满足。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24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全资子公司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在不超过前述最高授权金额的范围内, 该 4 亿元人民币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37,019.00 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根据《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况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4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中以定期存款或银行理财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年末余额 产品形式存放的款项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华新支行 32743608010211603 募集资金专户 177,399,113.79 177,090,000.00 中国银行青浦支行 448159257147 募集资金专户 12,117.75 21640010010001431 兴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38,126,770.00 137,000,000.00 2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3030111001730 募集资金专户 56,160,437.60 56,100,000.00 合计 371,698,439.14 370,190,000.00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在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 37,019.00 万元。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朋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新朋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14 年度《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朋股份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代表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新朋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新朋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新朋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新朋股份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尤墩周 程建新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