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及完成情况的公告2015-07-28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及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琳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承诺不减持的通知》,基于
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了促进公司股价理性回归,切实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权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琳先生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通过包括但
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
司股票不低于 100 万股,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股份。本次增持的公司股
票,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
详情请见公司 2015 年 7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计划增
持及承诺不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33 号)。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及完成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琳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
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上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5,000 万股的 0.22%。
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2,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6%。本次增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琳先生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16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琳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100 万股,所用
金额共计 12,259,011 元,上述增持计划中描述的增持股数不低于 100 万股,最
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股份所对应的增持行为已履行完毕。
三、其他事项
1、实际控制人宋琳先生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
月内不减持。
2、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