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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朋股份: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2015-09-02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召开
了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上述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
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
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同时,要求上市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
份: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
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现将本次回
购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共计 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最
高成交价格为 8.26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8.2 元/股,成交均价为 8.256 元/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128,088.40 元(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