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2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22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在上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已于2016年4月1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宋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
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
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
告》之“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通知股东大会的
召开时间。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5,772.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8.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81.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加5.81%。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0,816,761.88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40,462,563.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94,663,014.49元, 扣减2014
年度已分配的利润27,000,000元,提取盈余公积4,046,256.31元,本年
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4,079,321.32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
1,219,139,237.54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扣减已回
购股份的448,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45
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64,500.00
万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度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出具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审查意见。
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宋琳先生回避
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6年度预计向上海永
纪包装厂(以下简称“永纪包装”)年采购额不超过300万元;向上海雷
孜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孜机械”)年采购额不超过300万元;向
上海盈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黔实业”)采购额不超过500万元;
在此金额范围内,新朋金属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向永纪包装、雷孜机械、
盈黔实业进行日常采购,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决定,若超过上述金额,
需按公司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关联董事宋琳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
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2016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仍是每人每年8万元整(含
税)。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
经研究决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38,360 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为 68,930 万元。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企业实际生
产经营需要,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6.3.10 条规范的先后顺
序,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人民币 55,677.22 万元,剩余超
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252.78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成,公
司拟使用人民币 13,252.78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该资金,占超
募资金总额比约为 19.23%。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满足公司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而带来的流动
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