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 与全能偶像(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能偶像”)签订《投 资意向协议书》,拟以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对全能偶像进行 增资,增资完成后持有全能偶像全部注册资本的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6年7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意向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 鉴于公司拟投资标的的核心管理团队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综合考虑 各方面因素并通过审慎分析论证,决定终止《投资意向协议书》。 上述《投资意向协议书》属于意向性协议,协议尚未实施履行,终 止该协议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