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1-21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17-005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18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18次临时会
议于2017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3日以邮件、电话
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欣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进行监事
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2017年职工代表大会推选,选举韦丽娜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郑韶先生、张维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其中郑韶先生为外部监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提名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决议符合“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
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的规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两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以单项提案提交公司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监事候选人简历
1、郑韶先生,现任公司监事。194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
硕士。郑韶先生曾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思想史研究室副主任、财政金融室主任、
副研究员等。并兼任上海证券市场研究杂志社副主编,上海市体制改革研究所常务
副所长、研究员。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学术委副主任,上海市第十一届、十二届
人大代表。现任上海市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郑韶先生发表的合作著作有
《中国经济政策思想史》、《上海近代开发思想史》、《证券管理与违规违法》等,
并主持研究上海市府重大咨询课题 10 多项。
郑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张维欣先生,现任公司监事,兼任长沙新创常务副总经理。1958 年出生,中
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84 年至 1994 年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凌家村
任职,曾任凌家村大队长、村主任、村党委支部书记。1994 年至 2001 年在华新镇人
民政府任职,曾任政府贸办副主任。2002 年加入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曾任行政
人事部总监、政务总监。
张维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