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6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7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因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
起始日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
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仅对财务
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
产生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
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5次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