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说明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严格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立信及其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 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审计团队及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审计工 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序恰当、合理、 有效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编制进行了风险评估,客观地对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行 为进行了评价。 公司续聘立信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 程 博 王怀刚 李文君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