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 2021 年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
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形式,对
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公司财务、经营决策、
规范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和行为进行了认真监察和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
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关于向<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2021年2月3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 2021年4月22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票
据池业务暨票据质押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支付外部监事年度津贴的议
案
3 2021年4月26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 2021年8月24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 2021年10月26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
规范合法,并建立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
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
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确
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2021年度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四)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各方遵
循了市场的原则,价格是公允合理的。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
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和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确认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确认和
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检查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核
查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和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
传递流程规范,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项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整体又好又快地发展。2022年主要
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学习:
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培训,推进公司监事会成员自身建设,跟踪监管
部门的心要求,加强学习,持续推进监事会的建设,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
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
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三)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有序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在
做好公司本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力度。
2022 年全体监事会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公司
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