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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2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上海新朋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一、《关于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
料。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优化
新朋股份的产业布局,促使新朋股份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达到良性互补,进一步提
升新朋股份整体盈利能力,实现新朋股份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本次投资在各方
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投资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办理有关本次投资基金所涉及的具体事项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办理有关本次投资
基金所涉及的具体事项的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认
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本次授权宋琳先生办理对外投资具体事项
有利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2年8月25日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全体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黄永进    先生          王怀刚   先生           程   博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