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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朋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统称“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上
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要求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16号”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自2022年度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解释16号”对公司无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变更后会计政策的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
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会计政策的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