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3-00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丽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046,979,030.47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8.0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1,404,630.77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2.04%。
本议案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监事会对 2022 年度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 311,404,630.77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53,198,398.47 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 699,575,391.10 元,扣减 2021 年度已分配的利润 100,330,100.00
元,提取盈余公积 5,365,365.60 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47,078,323.97
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 928,987,336.11 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71,77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30 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100,330,100.00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
会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
议。
6、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相关
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会计政策的执行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外部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外部监事肖建平回避表决。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 2023 年向外部监事支付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8 万元整
(含税)。
本议案需提请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