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朋股份: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先认可意见2023-04-2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

审计工作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

实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023年4月24日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黄永进    先生          王怀刚   先生       程   博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