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总裁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总裁辞职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徐志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职 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总裁辞职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鲁鱼 张宝柱 余忠慧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