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人乐: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9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 2017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证监
会公告〔2017〕16 号的修改决定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
原则,对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
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和问询后,
现就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编制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 2017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的修改决定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0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
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鲁鱼
张宝柱
余忠慧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