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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人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2-12-2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22-04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445 号),针对关注函提出的事项,公

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事项回复说明如下:

    1.根据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

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

格式》中其他事项类第 1 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对

股价异动情况关注与核实,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进行书面

问询并获得书面回复。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深圳

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何金明、股东张政与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文

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西安通济永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股权转让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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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告》;2022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要约收购报

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要约收购

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截止目前,股权转

让事宜相关工作均在积极有序推进中。

    除上述股权变动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

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2)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连锁超市经营,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根据本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书面函询并获得书面回复。公司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

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何金明、张政的股权变动事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中。

    2022 年 11 月 4 日,控股股东根据整体资金安排及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将持有

的上市公司 8800 万股(占总股本 20%)流通股股票办结质押登记手续。融资总

额 3 亿元,股票质押担保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2022 年 12 月 10 日止,

为期 40 天。2022 年 12 月 12 日,控股股东对前期已质押的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

手续,融资业务还款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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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

重组计划和其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事项。如届时公司控股股东需要筹划相关

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3.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

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自 2022 年 12 月 6 日至今,公司未接待过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现场调

研。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多以电话沟通的形式和投资者平台提问的方式对公司给予

了关注。投资者平台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与疫情相关的复产复工情况、抗疫药品

销售情况等方面,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关的双十二促销活动、公司跨境商品业务、

向公司了解是否发展有一些新业务等相关情况。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电话关注的

问题主要集中在股权转让事宜进度情况。公司证券部均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妥善

的回复,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

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公司证券部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股票交易自查通

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自身及直系亲属在股价异动期间是否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进行自查,并书面签字

确认回复《股票交易自查回函》,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准确。根据《股票交易自查

回函》显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股价异动期间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同时,公司董事会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提示,提醒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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