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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2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
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需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相关材料,现就相关事宜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我
们认为,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额度所涉事项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
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占公司年度营收比例不
到 1%,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同意将《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公司 2018 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
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对《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 2019 年度拟与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首道”)、英诺
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常州英诺)(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深圳市通新
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新源”)、深圳恒益大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益大通”)、深圳前海祥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
祥瑞”)发生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
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全部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占公司年度营收比例不到 3%,不会对公司
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与东莞首道、
英诺激光、通新源、恒益大通、前海祥瑞的交易,并同意将《关于预计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公司 2018 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天成                           宁 钟                             吉 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