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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纶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2018-11-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19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新纶科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规规定以及中信证券与新纶科技签订的
《承销保荐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具体负责新纶科
技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对新纶科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慎核查,中信证券就新纶科技预
计 2019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9,776,492 股,股票发行价
为 13.87 元,共募集资金 1,799,999,944.04 元,扣除发行费用 47,369,998.6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52,629,945.44 元,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6]4841001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已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
  1     TAC 功能性光学薄膜材料项目                     87,262.99         45,865.78
  2     偿还银行贷款                                   22,000.00         22,000.00
  3     补充营运资金                                   16,000.00         16,000.00
  4     锂电池电芯用高性能封装材料项目                 25,000.00         25,000.00
  5     锂电池电芯用高性能封装材料扩建项目             25,000.00         12,445.59
                       合计                           175,262.99        121,311.38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1,311.38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56,147.97 万元。

      三、预计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预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资金来源及投资及额度

      公司预计 2019 年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在上述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 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 投资期限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4. 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提请授权公司总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
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对外公告。

      5. 信息披露

                                         2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露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产品      产品    受托      投资金额       产品有效      资金   是否   投资盈亏金
   名称      类型    机构      (万元)           期        来源   保本   额(万元)

             保本   招商银行
                                                            闲置
  步步生     浮动   深圳宝安                  2017.12.28-
                                   7,372                    募集    是         43.62
  金8688     收益   中心区支                   2018.3.13
                                                            资金
             型       行

    (二)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结合安全性、期限和收
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公司总裁审批。

    2、提请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财务总监负责
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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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2019 年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
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
关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预计 2019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
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有
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19 年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
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
2019 年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

                                    4
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
(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纶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关内控制度
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新纶科技 2019 年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
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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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
计 2019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勇                 曲雯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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