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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0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20-08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3日以书面送达、邮件通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年10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
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
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铝塑
膜业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将出售铝塑膜业务资产的部分权益,将所持有的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复材”)25.23%股权出售给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24.97%股权出售给银川育成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出售股权比例为 50.20%,
出售价款为人民币 19,500 万元。股权交割后,新复材将收购公司所持有的铝塑
膜其它相关资产,新复材将成为公司铝塑膜业务运营的唯一主体。董事会同意公
司签订《业务收购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的《关于出售铝塑膜业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0-08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