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 2021 年度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 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关联公司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常州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英诺激光”)销售防静电/洁净室/医疗产品,提供场地租赁/工程管理/ 工程装修;公司向深圳市新纶超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超净”)销售 医疗产品/超净产品、收取租金水电;公司向新纶超净采购超净产品;深圳市通 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新源”)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以上 交易事项 2021 年预计金额合计为 3,945 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2021年合同签订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已发 2020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或预计金额 类别 生金额(元) 金额(元) (元) 销售防静电/洁净室 产品/场地租赁/工程 英诺激光 3,100,000.00 342,556.12 2,337,823.45 管理/工程装修/销售 向关联人 医疗产品 销售商品 销售医疗产品/租金 新纶超净 11,000,000.00 599,002.13 5,025,588.75 水电/销售超净产品 1 向关联人 新纶超净 采购超净产品 25,000,000.00 3,907,816.96 - 采购商品 通新源 物业管理费 350,000.00 43,501.60 297,046.00 合 计 39,450,000.00 4,892,876.81 7,660,458.2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 实际发 生额占 生额与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 上年预计金额 同类业 预计金 披露索引 易类别 容 金额 务比例 额差异 (%) (%) 销售防静电/ 东莞首道 100,000.00 25,822.02 0.01% -74% 洁净室产品 销售医疗产品 73,681.41 0.04% 详见公司 向关联 英诺激光 场地租赁 4,150,000.00 2,236,702.95 7.75% -44% 披露于巨 人销售 潮资讯网 工程管理/工 商品 27,439.09 0.01% 的《关于预 程装修 计2020日 销售医疗产品 新纶超净 4,000,000.00 2,879,125.27 9.97% -28% 常关联交 /租金水电 易的公告》 销售医疗产品 金麒麟 5,000,000.00 3,252,570.49 11.27% -35% (公告编 /租金水电 号: 向关联 新纶超净 采购超净产品 1,000,000.00 - - -100% 2020-026) 人采购 通新源 物业管理费 350,000.00 297,046.00 100.00% -15% 商品 其他 新纶超净 过渡期安排 170,000,000.00 131,763,632.72 100.00% -22% 合计 - 184,600,000.00 140,556,019.95 - - 公司董事会 对日常 东莞首道上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相差-74%,主要系销售量未达预期;英诺激 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 光上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44%,主要系原预计扩租场地,但实际未租赁; 情况与预计 存在较 金麒麟上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35%,主要系医疗产品销售未及预期;新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纶超净上年实际发生的采购产品金额与预计差异-100%,主要系原计划采购的过 用); 滤材料实际未采购。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公司2020日常关联交易的部分差异均为实际情况变化,实际需求降低所致,均无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超过预计的情况;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的情形。 适用)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Xiaojie Zhao 注册资本:11364.5082 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305 经营范围:激光及智能控制技术的系统解决方案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和服务;软件产品开发。(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截止2020年6月30日,英诺激光总资产为78,960.00万元,净资产为54,938.14 万元,营业总收入为13,342.51万元,净利润为1,550.91万元。(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的女儿侯丹女士任英诺激光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英诺激光经营状况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在与公司的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 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向英诺激光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及医疗产品、提供场 地租赁、工程管理及工程装修总金额不超过 310 万元。 2、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曾胜强 注册资本:8,7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莲城社区南海大道3025创意大厦101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通新源物业总资产为7,528.24万元,净资产为7,512.03 万元,营业总收入为342.29万元,净利润为-117.29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通新源物业成立于 2010 年,设立目的是通过资源合作,向深圳市南山区政 府获得建设用地,用以建设通新源物业股东单位所需的总部和研发中心大楼。该 公司除作为建设主体和建成后的物业管理主体外,不对外开展其他业务,公司持 3 有通新源物业 30.09%的股份。通新源物业投资建设的深圳南山区创意大厦已于 2015 年竣工,其中 13-16 层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公司总部已于 2015 年 9 月搬 入创意大厦办公。鉴于通新源物业负责创意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向其支付物 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日常费用。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目前兼任通新源物业的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通新源物业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通新源物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公司总部办公区物业管理相关事业,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与通新源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5 万元,通新 源物业为公司总部办公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深圳市新纶超净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范超 注册资本:110,5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塘明公路南侧新纶科技产业园厂房 -10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国 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洁净技术服 务;精密自动化设备、滤芯系列产品、胶水及新型材料的研发及销售;医用防护 服、隔离服,医用鞋、靴、医用发帽、一次性无纺布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一 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外科手套、医用手术手套、测温枪、额温计、医用护目 镜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防静电防尘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普通货运;特种劳 动防护用品生产和销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新纶超净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22,812 万元,净资产为 112,438 万元,营业总收入为 28,565 万元,净利润为 2,055 万元。 (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4 新纶超净是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新纶超净经营正常,风险可控,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向新纶超净销售医疗/超净产品、收取租金水电不超过 1,100 万元,公司向新纶超净采购超净产品不超过 2,500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 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各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 构批准后生效,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关联交易的总有效期限。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英诺激光由于扩产需要,需在深圳租赁厂房,公司在光明产业园区的厂房尚 有空余,有利于资产盘活,同时英诺激光在生产过程中也需要防静电/洁净室产 品作为生产耗材以及工程服务;通新源物业是公司办公地创意大厦的建设方,由 该公司负责新纶科技总部办公区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在日常管理与沟通上具有 一定的优势。公司与新纶超净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产品 的销售。 公司与英诺激光、通新源、新纶超净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 作关系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影响。由于涉及金额与业务量均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 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先审核了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 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拟与英诺激光、通新源、 新纶超净发生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 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5 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与英诺激光、通新源、新纶超净的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拟与英诺激光、通新源、新纶超净发生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 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英诺激光、通新源、新纶超净的交 易,并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