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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纶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7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朱宁先生、熊政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作
出的,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提名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会提
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示同意,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牛秋芳                     程国强                     许明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