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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柘中建设: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4-01-30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 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无其他需要纳入评价
        范围的单位。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
        源、资金、采购、资产、销售、生产、仓储、工程项目、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财
        务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内外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
        容。依据全年风险评估结果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资金、采购、生产、仓储、销售、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信息沟通、内部监
        督。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和评价
        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
        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
        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
        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
        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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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
        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
        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
        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
        收入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营业收入的 1%,则认
        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
        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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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
        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
        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
        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 个
        具体的一般缺陷为:
        (1)缺陷性质及影响
        由于内部审计人员离职导致 2013 年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不足 3 人,该缺陷属于运行
        缺陷,导致内部审计可能难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
        查。
        (2)缺陷整改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调配专职人员至内审部满足内审工作要求,截至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整改措施已运行 1 个月,整改后运行有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一般缺陷 1 个。
        具体的一般缺陷为:
        (1)缺陷性质及影响
        2013 年度公司运输部司机利用工作之便私售公司运输卡车油箱内的燃油,缺陷属于
        运行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2)缺陷整改情况
        2013 年 12 月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索取相关证据,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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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取消运输部,将公司运输卡车对外出售,日后管桩运输业务对外招标,由中标运输
        公司进行承运,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整改措施已运行 1 个月,整改后运行
        有效。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