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中建设: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终止的公告2014-11-11
证券简称:柘中建设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4-67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暨
关联交易事项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
日为2014年11月7日,公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
二、公司原定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根据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7 日)下午收市后核定的有权股东名单对本次现金权进行派发。
三、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本次现金选择权的有权股东(即符合本次现金选择权
派发和申报条件的拟派发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公司股东:
(1)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柘中建设股东大会表决本次资产重组方案时投
出有效反对票反对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2)自柘中建设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一直持有代
表该等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7 日),并且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不存在冻结或质押等权利限制。
另据公司与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原股东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书》,
被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本公司股份,或其合法持有者已向
柘中建设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无权申报现金选择权。
三、除上述股东外,本次现金选择权相关事项不涉及公司其他股东。
四、根据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情况及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的截至 2014 年 11 月 7 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份变动情
况,本次现金选择权符合派发条件的股东为 2 人。
证券简称:柘中建设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4-67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议案时共计收到
有效反对票数为 971,799 票,均来自该 2 名股东,分别为 825,799 票和 146,000 票。
其中持续保留至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分别为 36610
股和 1 股。该 2 名股东均于本次现金选择权拟定的派发日前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放
弃现金选择权的承诺函》,自愿放弃本次现金选择权,公司无需向其派发相关权利。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定的本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实施及相关程序因无派发及
实施对象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