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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柘中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12-15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6-51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柘中电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柘中电气”)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拟向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组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该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        称: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8年7月2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苍工路528号
       4、法定代表人:陆仁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电器及配件、高低压电器开关成套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
  电工绝缘产品、电子产品、制冷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物资贸易、输变电产品和制
  冷设备、电器的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 年 12 月 30 日(经审计)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银行贷款总计                流动负债总计
        105945.47          33235.94                     0                       33235.94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2709.52          38460.09              10511.71                          8907.14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6-51
                       201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银行贷款计                 流动负债总计
     110462.09       33216.61                     0                       33216.61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7245.48        25585.57               4887.09                          4535.96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及金额:最高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2、主债权及其履行期限: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
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
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
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
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
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
有债权)。
    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债权人
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额度使用申请书和/或债权人和债务人双
方签署的其他名称的文件)中具体约定。
    3、保证期间: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签订日起三年内签订的
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保证担保;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
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
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
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本次担保的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具体事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柘中电气进行担保系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柘中电气系公司全
资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足的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的风险在
公司可控范围内,不涉及反担保情况。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柘中电气业务
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6-51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500万元人民币,均为对全资
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148,880.79万元人民币的19.14%;本次
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148,880.79万元人民币的
6.72%。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