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 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博华 金景波 陶滕云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