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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柘中股份: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义务,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
事会、股东大会等活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18 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24 日,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第九次会议,监事会 3 名监事参
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全部以下议案: 《关于 2017 年监事
会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7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
《关于 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18 年 8 月 29 日,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第十次会议,监事会 3 名监事参
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议案:《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8 年 10 月 29 日,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 3 名监事
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议案:《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及全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
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
和保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年度的实际情况。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未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19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
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